公告

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

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4〕11号),自2024年8月16日起,本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方式将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。具体为:一是化肥及新增冷轧带肋钢筋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钢丝绳、人造板、安全帽等产品,实施“先核后证”审批。二是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继续执行“告知承诺”审批。三是电线电缆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2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,由“告知承诺”调整为“后置现场审查”。四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、水泥、广播电视传输设备、人民币鉴别仪、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、危险化学品等6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,由“告知承诺”调整为“先核后证”。同时,“先核后证”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。申请企业可在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“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”项下已有产品类别中,任选一类产品“发证”情形点击“在线办理”进行办理。若遇问题请拨打0351-7220621咨询。